投标报价常用的三种方法!

发布时间:2018-01-02作者:admin浏览:

  1.不平衡报价法

  标书中的不平衡报价是在总价基本确定不变的前提下,调整工程各清单项目单价的方法进行报价。例如:某投标单位对某项工程投标报价调整前后的报价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假设各部分工程每月完成工程量相同,且能按月收到工程款(不考虑结算所需时间)货款月利率1%,按现值指标计算:调整前现值为13265.45万元,调整后现值为13336.04万元。采用不平衡报价,增加现值为70.59万元。当然,这种不平衡报价要有个适当尺度,一般以调高10~30%较为合理。

  调整前后的报价表

  桩基工程(万元) 主体结构工程(万元) 装饰工程(万元) 总价(万元)

  调整前(投标估价) 1480 6600 7200 15280

  调整后(正式报价) 1600 7200 6480 15280

  工期(月) 4 12 8 24

  采用不平衡报价策略时,应对施工方案实施可能性大的提高报高价,对实施可能性小的降低报价。例如:在广州市“美国花旗银行”基础工程的投标中,某投标单位就是采用此方法中标并取得较好效果的。“花旗银行”基础工程主要包括地下室四层及挖孔桩。地下室的施工采用连续墙回封后,土方分层开挖,连续墙加设四至六层锚杆加固,土方开挖完毕后进行挖孔桩施工及地下室施工。该投标公司考虑到“花旗银行”地处广州市繁华的商业区和密集的居民区,是交通十分繁忙的交通枢纽,采用爆破方法不太可行,因此在投标时将爆破方案的单价报得很低,而将采用机械辅以工人破碎凿除基岩方案单价报得较高,由于按原设计方案报价较低而中标。施工中,正如该公司预料的以上因素,公安部门不予批准爆破,业主只好同意采用机械辅以工人破碎开挖,使其不但中标,而且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如何调整内部各个项目的报价,以期既不提高总价,也不影响中标,又能在结算时得到理想的经济效益,一般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考虑采用不平衡报价法:

  ⑴前期结算回收工程款的项目。一个有经验的投标人,往往会把投标报价中前期实施项目的单价调高,如进场费、土石方工程、基础和结构部分等,而把后期实施项目的单价调低,做到了“早收钱”。这样既能保证不影响总标价中标,又使项目早日回收资金,形成了项目资金的良性周转。

  ⑵招标公告文件的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工程量是预估的,实际结算的工程量要按合同约定的计量规则进行计量并最终确定,因此,实际结算的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有存在差异的可能。如果承包商在报价过程中分析判断某一个项目目的实际工程量会增加,则应相应调高单价,而且量增加得越多的条目单价调整幅度越大;同时,对判断为工程量要减少的项目则相应调低单价,从而保证工程实施后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⑶在单价合同中,图纸内容不明确或有错误的项目,估计修改图纸后工程量增加的,其单价可以提高些,减少的项目,其单价可以降低些。

  ⑷暂定项目又叫任意项目或选择项目。对这类项目要做具体分析,因这一类项目要开工后由业主研究决定是否实施和由哪一家承包商实施。如果工程不分包,只由一家承包商施工,则其中肯定要做的单价可高些,不一定要做的则应低些。如果工程分包,该暂定项目也可能由其他承包商施工时,则不宜报高价,以免抬高总价。

  ⑸有的招标文件要求投标者对工程量大的项目报“单价分析表”,投标时可将单价分析表中的人工费及机械设备费报得较高,而材料费算得较低。这主要是为了在今后补充项目报价时可以参考选用“单价分析表”中的较高的人工费和机械设备费。而材料则往往采用市场价,因而可获得较高的收益。

  不平衡报价一定要建立在对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仔细核对风险的基础上,特别是对于报低单价的项目,如工程量一旦增多将造成承包商的重大损失,同时一定要控制在合理幅度内,以免引起业主反对,甚至导致废标。如果不注意这一点,有时业主会选出报价过高的项目,要求投标者进行单价分析,而围绕单价分析中过高的内容压价,以致承包商得不偿失。

投标报价常用的三种方法!

  2.多方案报价法

  多方案报价可能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有些工程项目,业主要求按某一招标方案报价后,投标者可以再提出几种可供业主参考与选择的报价方法。例如:某地面水磨石项目,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是25cm×25cm×2cm规格,投标人应按此规格进行报价。与此同时,投标人也允许采用其他规格进行投标报价。在这种情况下,投标人可以采用更小规格(20cm×20cm×2cm)和更大规格(30cm×30cm×3cm)作为业主可选择的报价方案。投标时要调查惯用水磨石砖的情况并询价,对于将来有可能被选择使用方案所采用的水磨石砖单价,适当的提高些;对于当地难以提供的某种规格地面砖,可将其价格有意抬高些,以阻挠业主的选用。

  第二种情况,是在招标文件中写明,允许投标人另行提出自己的建议。有经验的投标人除了按原招标文件如实填报标价外,常在投标致函中提出某种颇有吸引力的建议,并对报价作出相应的降低。当然,这种建议不是要求业主降低某技术要求和标准,而是应当通过改进工艺流程或工艺方法来降低成本,降低报价。如果属于改变材料和设备的建议,则应说明绝不降低原设计标准和要求,而可以起到降低造价的作用。例如:某招标工程所提出的工期要求过于苛刻,且合同条款中规定每拖延1天工期罚合同总价的1/1000。若要保证实现该工期要求,必须采取特殊措施,从而大大增加成本;并且原设计结构方案采用框架剪力墙体系过于保守。因此,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业主的工期要求难以实现,因而按自己认为的合理工期(比业主要求的工期增加6个月)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并据此报价,还建议将框架剪力墙体系改为框架体系,并对这两种结构体系进行了技术经济分析和比较,证明框架体系不仅能保证工程结构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增加使用面积、提高空间利用的灵活性,而且可降低造价约3%。另外应注意,提出这种建议时可以列出降价数字,但不宜将建议内容写得十分详细、具体。否则业主可能将你的建议提交给最低报价者研究,并要求可能得标者再进一步降价,这样就会形成己方建议免费提供给了竞争对手,对自己的中标很不利。

  3.突然降价法

  突然降价法是用降低系数调整报价,降价系数是指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预先考虑的一个未来可能降低报价比率,如果考虑在报价方面增加竞争能力是必要时,则应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前,在投递的投标补充文件内写明降低报价的最终决定。采用这种报价的好处是:①可以根据最后的信息,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最后时刻,提出自己的竞争价格,给竞争对手以措手不及。②在最后审查已编好的投标文件时,如发现某些个别失误或计算错误,可以采用调整系数来进行弥补,而不必全部重新计算和修改。③由于最终的降低价格是由少数人在最后时刻决定的,可以避免自己真实的报价向外泄露,而导致投标竞争失利。降低投标价格可以从两方面入手:①降低计划利润。投标时确定计划利润既要考虑自己企业承建任务饱满程度的情况,又要考虑竞争对手的情况。适当的降低利润和收益目标,从而降低报价会提高投标中标的概率。②降低经营管理费。为了竞争的需要,可降低这部分费用,可以在施工中加强组织管理予以弥补。

  总之,在当今招投标市场竞争异常激烈的情况下,任何建筑施工企业都必须重视对投标报价技巧的研究。为了自身生存和发展,我们应对自己的报价多进行科学的分析,而后做出恰当的报价决策,选择适合的报价方法,全面考虑期望的利润和承担风险的能力,增强竞争能力,在风险和利润之间进行权衡,并做出选择。



豫ICP备16003333号-1 Copy right Reserved @ 2021 郑州晶美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