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岗水库2018年工程维修养护及水资源保护项目

发布时间:2018-01-02作者:admin浏览:

  一、工程概况

  尖岗水库是郑州市最大的一座水库,位于淮河流域颍河支流贾鲁河干流,控制流域面积113k㎡,总库容6070万m3,是以防洪、城市应急供水、生态水系调蓄中枢为主的重点中型水库。由于水库地理位置十分重要,被列为大型水库管理。

  目前,水库主要建筑物有主坝、副坝、溢洪道、泄洪洞及下游河道。尖岗水库管理处水管体制改革完成后,水库工程设施实行管养分离,维修养护经费由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市级财政部门落实。2018年水库维修养护经费项目下达后,水库管理处按照水利部、财政部《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结合水库实际情况编制了2018年水库维修养护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二、水库工程维修养护计划

  (一)水库工程维修养护内容

  2018年水库工程维修养护内容包括:工程维修养护、机电维修养护、自动控制系统维修养护、水库管理范围日常养护、生态养护。

  1工程维修养护内容:大坝基本项目维修养护、副坝堤防工程维修养护、河道堤防工程维修养护、下坝路生态护坡及围墙续建、河道西侧护坡坡面清理及护坡修缮、迎水坡出水口坡面修复、泄洪洞清淤、大坝路面及防浪墙修补、水工建筑物[大坝(坝顶路面、防浪墙、栏杆、迎水坡六棱块及浆砌石坡面、背水坡干砌石、坝体排水沟、库区护坡及栈道等)、副坝(坝顶路面、迎水坡浆砌石、背水坡干砌石及坝体排水渠等)、溢洪道(浆砌石、混凝土、桥面及栏杆等)、泄洪洞(洞体、消力池、混凝土挡墙、人行道、测流桥、浆砌石挡墙及护坡等)、河道(浆砌石、人行道、工作桥等)]、下坝路安装锌钢栏杆。

  2、机电维修养护:金属件防腐维修、闸门维修养护、物料动力消耗、大坝电梯维修、检修闸门维修、自备发电机组维修。

  3、信息自动化维修养护:自动控制系统维护、降压廊道及量水堰维护、水库重点部位监测、标示线等水文设施维护。

  4、库区维护:安装及修复围网、安装及修复环装刀片网、船只用油、船只维护、制作警示宣传标牌、标语及印刷宣传物品。

  5、生态养护:草坪管护、花坛管护、树木管护、栽植(补植)乔木、栽植(补植)灌木、管道铺设。

  6、水资源保护:根据水库水面面积配置水上水域保洁、垃圾清运。库区管理范围内(包含大坝、副坝、排水沟、背水坡)的保洁,疏通工作。

  (二)维修养护项目

  第一部分 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一、 大坝基本项目 维修养护

  二、 副坝堤防工程维修养护

  三、 河道堤防工程维修养护

  四、 下坝路生态护坡及围墙续建

  五、 河道西侧护坡坡面清理及护坡修缮

  六、 泄洪洞清淤及干砌石护底

  七、 大坝路面及防浪墙修补

  八、 库区维护

  九、 生态养护

  十、 下坝路安装锌钢栏杆

  十一、 其他应急修补

  十二、 安文尘管理费

  十三、 2019年维修养护设计编制费

  第二部分 机电维修养护项目

  一、金属件防腐维修

  二、闸门维修养护

  三、启闭机维修养护

  四、物料动力消耗

  五、电梯维修养护

  六、检修闸门维修

  七、自备发电机组维修养护

  八、机电设备维修养护

  九、附属设施维修养护

  第三部分 信息自动化维修养护项目

  一、自动控制系统维护

  二、降压廊道出口处清淤及周边清理

  三、水库重点部位监测及资料整编

  四、标示线等水文设施维护

  第四部分水资源保护项目

  水资源保护:根据水库水面面积配置水上水域保洁、垃圾清运、环境保护巡查。库区管理范围内(包含大坝、副坝、排水沟、背水坡)的保洁,疏通工作。

  第五部分 监理费

尖岗水库2018年工程维修养护及水资源保护项目工程量清单1
尖岗水库2018年工程维修养护及水资源保护项目工程量清单2
尖岗水库2018年工程维修养护及水资源保护项目工程量清单3

  (三) 工程维修养护

  工程维修养护期一年。

  三、水库养护管理标准

  1.一般规定

  第1条 维修养护工作会议与报表

  1.1 发包人每月定期召开协调会议或不定期专题会议,检查承包人的工作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和维修养护工作质量情况,协调解决维修养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2 承包人应在每周或每月按发包人规定的格式提交周、月进度报告,其主要内容有:上周(或月)维修养护工作进度计划、要求和实际完成的累计工作量以及影响工作进度的因素和本周(月)采取的改进措施;维修养护工作质量(含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记录及处理情况)等。

  第2条 质量管理

  2.1 承包人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选派有经验的维修养护技术人员对维修养护工作的各个环节的质量进行检查,及时向发包人报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资料。

  2.2 单项维修养护工作完成后,承包人应认真进行质量检查,符合工程维修养护标准后,报请发包人检查验收。

  第3条 治安保卫与维修养护工作安全

  3.1 承包人应教育维修养护人员遵纪守法,维护工地社会治安,协助治安管理机构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3.2 承包人应对劳动保护、用电安全等安全防护工作负责,并制定安全防护规程,定期召开安全会议进行安全教育。在工作范围内设置必要的标志和信号。

  第4条 环境保护

  4.1 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规章,禁止随意弃土、堆放材料,禁止在河道内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不得使有害物质污染土地、河流。若因违反环境的有关规定而受到处罚或要求赔偿,承包人应负全部责任。

  4.2 承包人应保持维修养护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设置足够的临时卫生设施,定期清理维修养护废弃物和垃圾,并将其运至指定地点进行处理。

  4.3 在全部维修养护工作完成后,除已征得发包人同意的外,承包人必须拆除一切应该拆除的临时维修养护设施和临时生活设施。拆除后的场地应彻底清理、恢复。凡发包人决定保留的设施,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解决处理的办法。

  第5条 技术标准和规范

  5.1 承包人在执行本合同时,所有的材料、设备、维修养护工艺和维修养护工作质量检验均应遵照合同技术条款所引用的国家和行业颁布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的规定和技术要求。本合同引用的标准和规程、规范(不限于):

  (1)《土石坝养护修理规程》(SL210-2015)

  (2)《大坝安全监测自动化技术规范》(DL.T5211-2005)

  (3)《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98)

  (4)《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DJ207-82

  (5)《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551-2012)

  (6)《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

  (7)《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

  (8)《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sl239-1999)

  (9)《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

  (10)《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398-2007

  (11)《水利水电工程土建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399-2007

  (12)《水利水电工程金属结构与机电设备安装安全技术规程》SL400-2007

  (1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SL401-2007

  (14)《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标准》(试行)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

  (15)《堤防工程养护修理规程》(征求意见稿)

  (16)《水闸技术管理规程》(sl75-94)

  (17)《水闸工程管理技术规范》(sl170-98)

  (18)《水利工程闸门及启闭机、升船设备管理等级评定办法》(试行)

  (19)《水闸安全鉴定规定》(sl214-98)

  ( 20)《水利系统通信运行规程》(SL306-2004)

  (21) 《郑州市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和污染防治条例》

  (22) 《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5.2.工程维修养护

  承包人应对工程进行日常巡查、保养和防护,及时恢复或局部改善原有工程面貌,保持工程完整、安全和正常运用;降雨期间应加强巡查、排查,对因雨水对工程造成的损坏随时采取临时措施及时上报。

  第6条 大坝工程

  (1)坝顶高程、宽度等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或竣工验收时的标准。

  (2)硬化坝顶应保持无积水、无杂物,坝顶整洁,路面无损坏、裂缝、翻浆、脱皮、泛油、龟裂、啃边等现象。

  (3)坝坡坡面应达到坡面平顺,无浮石、无游石、无缺石,无明显外凸里凹现象,保持坡面清洁。

  (4)排水沟完好,畅通无损坏,无孔洞暗沟、沟身无蛰陷、断裂,接头无漏水、阻塞,出口无冲坑悬空,沟内无淤泥、杂物。

  (5)河道河堤应到达无淤泥、行洪畅通、无残缺、水沟浪窝、陡坎、洞穴、陷坑、杂草杂物等现象。

  (6)水尺无损坏,标尺清晰,基座涂层无脱落;测流桥完整、稳固,铁件无锈蚀、无涂层脱落。

  (7)备防石位置合理,摆放整齐,便于管理与抢险车辆通行,无坍垛、无杂草杂物,垛号、方量等标注清晰。

  (8)硬化路面坚固无损、洒水防尘及养护。

  (9)对雨后出现的局部残缺和水沟浪窝、陷坑等,应及时按标准进行恢复,严格掌握工程质量。

  第7条 险工、控导、护滩(岸)、防护坝工程

  7.1 护坡

  (1)土坝坡:坡面平顺,草皮覆盖完好,无高秆杂草、水沟浪窝、裂缝、洞穴、陷坑。

  (2)干砌石护坡:坡面平顺、砌块完好、砌缝紧密,无松动、塌陷、架空,坡面清洁。

  (3)浆砌石护坡:坡面平顺、清洁,灰缝无脱落,无松动、变形。

  7.2 根石

  (1)根石台的高程、宽度、坡度等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或竣工验收时的标准。保持台面平整,无浮石、杂物。

  (2)根石坡平顺,无明显外凸里凹现象,无浮石、游石。

  第8条 水闸工程

  8.1 管理范围内应保持整洁美观。

  8.2 石工建筑物块石护坡无塌陷、松动、隆起、底部淘空、垫层散失;墩墙无倾斜、滑动,无勾缝脱落;排水设施无堵塞、损坏、失效。

  8.3 混凝土建筑物(含钢丝网水泥板)无裂缝、腐蚀、非正常磨损、剥蚀、露筋(网)及钢筋锈蚀等情况。

  8.4 水下工程无冲刷破坏;消力池、门槽内无砂石杂物;伸缩缝止水无损坏;门槽、门坎的预埋件无损坏。

  8.5 闸门无变形、锈蚀、焊缝开裂或螺栓、铆钉锈蚀、松动;支承行走机构运转灵活;止水装置完好;门体表面涂层无大面积剥落。

  8.6 启闭设备运转灵活、制动性能良好,无腐蚀,运用时无异常声响;钢丝绳无断丝、锈蚀,端头固定符合要求;零部件无缺损、裂纹、非正常磨损,螺杆无弯曲变形;油路通畅,油量、油质合乎规定要求

  8.7 机电设备及防雷设施的设备、线路正常,接头牢固,安全保护装置是动作准确可靠,指示仪表指示准确、接地可靠,绝缘电阻值合乎规定,防雷设施安全可靠,备用电源完好可靠。

  第9条 坝顶道路、防汛道路

  参照土石坝工程标准执行。

  第10条工程监测

  10.1变形监测:包括水平位移和垂直位移,每季度观测一次,当发生地震或者超过设计高水位、水位急剧变化时,应增加测次。每年对所使用水准点、基准点的高程进行校测一次。

  10.2渗流监测:包括浸润线、坝基渗压力、渗流量、防浪墙倾斜度监测由尖岗水库自动化监测系统完成。

  10.3检查和监测工程应符合《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551-2012)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规定规程的要求。

  10.4检查观测应按规定的内容(或项目)、周期执行。

  10.5每月上旬由水库技术人员整理上月监测资料,分别向省、市主管部门上报报表;观测资料每年分析、整编、刊印一辑。

  10.6安全鉴定:5~10年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11条 管理设施

  11.1位移、渗流、应力应变、震动反应等安全监测设施完好。

  11.2远程监控系统的现场设施、设备(仪器、传感器等)完好无损坏,运行正常。

  11.3 照明、通讯、安全防护等设施完好。

  11.4 护路闸(杆)开合灵活,标识齐全、醒目美观,埋设坚固无损坏,涂层无脱落。

  11.5 管护基地房屋、防汛屋、守险房、启闭机房、测流房等应保持干净整洁卫生,坚固完整、门窗齐全无损坏,墙体无裂缝、墙皮无脱落,房(屋)顶不漏水。

  第12条 生态养护工程

  12.1 防浪林、行道林、适生林、护堤地林及险工、控导、护滩(岸)、水闸的树木生长旺盛,无病虫害,无滥砍滥伐和人、畜破坏。行道林和险工、控导、水闸的树木修剪整齐、美观,鱼鳞坑、浇水沟规整,存活率达到98%以上。防浪林、适生林、护堤地林株行距适宜,存活率应达95%以上;林区无高秆杂草。

  12.2 适宜植草的工程部位,草皮整洁美观,覆盖率达到95%以上,无高秆杂草。

  12.3 有景观功能的工程绿化,可参照园林景区进行养护。

  第12条 工程资料

  工程检查记录要清晰、准确、完整、规范,各类工程的维修养护资料要清晰整洁,内容真实、齐全、准确、规范,并要求及时上报、存档。

  养护资料包括:内部工作制度和办法,养护方案及实施计划,养护日志、养护台账,养护工作管理报告。

  四、效益评价

  通过工程维修养护后,水库工程的安全隐患将得到及时消除,确保水库安全运行,保证水库下游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水库生态和谐,促进郑州市全域生态水系提升,确保郑州市防洪安全、应急用水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在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方面发挥重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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