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5供销添加剂、编织袋公开招标文件

发布时间:2018-01-26作者:admin浏览: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供销公司添加剂、编织袋一批
招标编号:    ZZBWCL-180125-G09
   人:            王    珊
联系电话:      0371-87785782
传真电话:      0371-87785785
 
 
招      标     人:郑州煤电物资供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博威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二0一八年一月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4
第二章 合同…………………………………………………………………21
第三章 供货明细及技术要求………………………………………………22
第四章 投标文件相关格式…………………………………………………23
1、投标函…………………………………………………………24
        2、投标一览表………………………………………………………26
3、偏离表……………………………………………………………27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28
第五章  投标人的资格文件 ………………………………………………30

 
 前   附   表
序号                    内     容     规     定
项目名称:供销公司添加剂、编织袋等材料一批
招标范围:详见第三章供货明细
  :郑州煤电物资供销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自筹
投标人资质:详见第三章技术要求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招标文件发售及截止时间:2018年1月5日至2018 年1月24日12时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日8:00-12:00时,13:30-17:30时)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西路188号郑煤集团南配楼8楼810室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包,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1 月25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郑州博威物资招标有限公司开标会议室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公开招标开标大会)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于2018年1月24日12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之前,第一包:添加剂递交70000元做为投标保证金,第二包:编织袋递交20000元做为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未按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1、银行电汇2、网上银行转账 3、现金交款单(存
入我公司账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博威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西路188号郑煤集团南配楼8楼810室
项目联系人:王珊
电    话:0371-87785782   
传    真:0371-87785785
开户名称:郑州博威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兴业银行郑州中原万达支行
帐    号:462120100100001445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 项目描述 
2. 招标方式
3. 招标代理机构 
4. 合格投标人
5. 投标费用
二、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的内容
7. 招标文件的澄清
8. 招标文件的修改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 投标文件的语言
10. 投标文件的构成
11. 投标函和价格表
12. 报价说明
13. 投标报价
14. 付款方式
15. 投标保证金
16.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7. 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8.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19.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20.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五、开标与评标 
21. 开标
22. 投标文件的初审
23. 投标的评审
24. 投标文件的澄清
25. 评标原则
六、中标人的确定 
26. 资格审查
27.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28. 中标人的确定
29.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宣布废标的权利
30.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七、合同的签署 
31. 合同协议的签署
32. 履约保证金
33. 腐败和欺诈行为
八、中标服务费
34. 收费人和付费比例
      九、其它
           35. 询问和质疑
           36. 其它
 
 
 
 
 
 
 
 
一、说明 
1  项目描述
1.1  项目招标人:郑州煤电物资供销有限公司
1.2  项目名称:供销公司添加剂、编织袋等材料一批
2  招标方式
2.1  招标将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 
3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博威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前附表。
4  合格投标人
4.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能在国内合法生产或销售和提供招标货物及相应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4.2  投标人应具有一定规模、良好的财务和资信状况,具有在国内煤矿行业销售同类货物的业绩和经验,以及设计、制造和维护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
4.3  代理商作为投标人应具有制造商为本次招标而出具的授权书和技术服务承诺书。
4.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费用
5.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二、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内容
6.1  招标文件对材料、招标过程、合同条件和技术要求做出详细的规定,内容应包含以下内容:
投标人须知  
合同
供货明细及技术要求
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投标函 
投标一览表 
偏离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第五章     投标人的资格文件
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格式、条款、技术规格和其它资料。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提交的资料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该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7  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以书面或传真方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截止期以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或传真方式予以答复,同时该答复提供给每个招标文件的购买人(答复中不标明问题的来源)。 
8  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招标代理机构可因任何原因,在投标截止期前对招标文件进行的修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购买人。 
8.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或传真方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购买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招标文件的购买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代理机构回函确认。如不回函投标人将被视为编制投标文件时已考虑了上述修改。 
8.3  招标文件的修改应考虑给予投标人合理的时间制作相应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可酌情延长截标日期,并以书面或传真方式通知招标文件购买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  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
10  投标文件的构成:每包投标材料应单独制作投标文件,并由下列部分构成:
10.1  投标人法人代表签署的《投标函》、《投标一览表》及其它有关文件。
10.2  为方便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投标人将任何不同于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和商务条件列于《偏离表》中。投标人应提供其撤消偏差时的调整价格。依照规定,有实质性不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3  本章第15条规定的投标保证金。 
10.4  表明签署投标文件的人有权签署投标文件的证明书,并表明投标人在本章第16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受投标文件的约束。 
10.5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包括按本章第4条规定的合格投标人的证明;投标人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 
11  投标函和价格表:投标人按本章要求,以招标文件指定的方式完整地填写《投标函》、《投标一览表》。 
12  报价说明:除非招标文件中有另外规定的,投标人可对全部合同包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标的物或报价,每一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报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3  投标报价
13.1  根据第三章规定的供货明细和技术要求,投标人应按《投标一览表》的格式报出货物价格,按照明细表的内容填写货物单价、货物总价、投标报价及其它事项,并按照格式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3.2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商务、合同和技术要求进行报价。如投标人作出偏离,应在《偏离表》中列出,并提供由于偏离所引起的价格差异。 
13.3  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投标价格应为到达供销公司指定仓库所需的一切费用。
13.4  投标一览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商务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3.5  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可选择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投标一览表显著处予以注明,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若有上述内容未被唱出,应在唱标时及时声明、澄清。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3.6  对于投标人在投标一览表和投标文件中列出的赠送条款,在开标时不予唱标,在评审时不得作为评分因素或者调整评标价格的依据,也不作为优先中标的条件。
13.7  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和特殊工具的产品,还应填报投标产品配件、耗材、选件表和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为便于评标,投标人应按照上述要求分类报价,招标人有权按照投标人的配件、耗材、选件表和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报价签订商务合同的权利。
13.8  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或明显低于标底的,涉嫌以低于其个别成本报价的,该投标人需提供不低于其生产成本的证明材料。如投标人不提供证明材料或所提供材料无法证明的,评标委员会有权确定其投标为废标。
14  付款方式
中标方货到验收合格,中标方开据17%增值税发票,招标方入账后,根据招标方月度付款计划付款(分期分批)。
15  投标保证金
15.1  投标人第一包:添加剂递交70000元做为投标保证金,第二包:编织袋递交20000元做为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1、银行电汇2、网上银行转账 3、现金交款单(存入我公司账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提示: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12:00时)前到达账户;
       开户名:郑州博威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郑州中原万达支行
       银行账号:462120100100001445
    2、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查询电话:0371-87785783
       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查询电话:0371-87785781
    3、本公司退还保证金时只对准投标单位账户办理。
15.2  投标保证金汇出人、招标文件领取人、投标登记人必须为同一法人,否则将视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15.3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出示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有效证明。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或虽已交纳投标保证金,但所交纳的数额不足或未能出示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有效证明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15.4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在确定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使用单位签订商务合同生效后并提交了履约保证金后无息退还。在投标有效期内不能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在投标有效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招标失败的项目,在招标结果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招标公司根据投标人投标时填写的“投标保证金退款登记表”将投标保证金自动划回投标人银行账号。
15.5  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收据丢失退还保证金的处理办法。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财务人员根据《情况说明》按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予以办理。
15.5.1  投标人以单位名义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15.5.2  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原件(外地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相关证明
15.6  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5.6.1  在投标函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
15.6.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或拒绝按规定签订商务合同、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15.6.3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16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6.1  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日开始60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6.2  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人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接受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要求其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17  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
17.1  投标文件需A4纸打印。除了投标文件封面以外,每个页面都要在右下角编制页码,按流水顺序填写,字迹必须清晰可认,不可潦草,投标文件的目录必须编序。以保证评标委员会的评审和投标文件存档需要。
17.2  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须提交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由授权代理人签署的,须提交以书面形式出具的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7.3  投标文件中凡是要求签署和加盖公章处均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本人手书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签字和加盖公章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
17.4  每份投标文件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需打印并由投标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8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18.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开密封和标识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信封上正确标明“正本”、“副本” 字样。上述所有信封应再封装在一个外装信封中。 
18.2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另行制作一份《投标一览表》和投标声明(如有的话) 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一览表》、投标声明”字样。 上述《投标一览表》、投标声明必须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本人手书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以开标时公布的内容为准。投标人每个合同包必须单独制作《投标一览表》。不允许拆包,否则将予以废标。
18.3  外装信封应注明以下内容:
18.3.1  招标人地址; 
18.3.2  招标编号、项目名称; 
18.3.3  “[截标日期和时间]前不得开封”的字样。 
18.4  内层信封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如果其投标被拒绝时,能予以原封退回。
18.5  如果外层信封未按规定标记并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错放或提前启封的责任。 
19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19.1  投标文件应于截止日期之前送达开标地点。 
19.2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
19.3  招标代理机构拒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20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书面通知,并签字确认接受,否则无效。
20.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规定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20.3 “撤回”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并原封退回投标人。
20.4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即从开标之时起),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20.5 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期满,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投标人之间恶意串通而撤回投标的,除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外,还将受到根据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理。
五、开标与评标 
21  开标
21.1  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开标包括本章规定的“投标文件修改书”和“投标文件撤回通知”。出席开标仪式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首先启封标明“投标文件撤回通知”字样信封,并宣读投标人名称,如符合规定,该撤回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
21.2  在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投标价格、折扣声明、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除了按照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投标文件。 
21.3  无论是什么原因,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宣读的投标文件,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 
21.4  投标人在投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21.4.1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的;
21.4.2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
21.4.3 未领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的;
21.4.4 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1.5  招标人将按开标时宣读的内容填写开标记录。
22  投标文件的初审
22.1  资格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资质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审查每个投标人提交的资质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完整、合法、有效,审查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资质证明材料的原件以供审查,投标人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限内提供。投标人拒不提供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2.2  符合性检查。对资格性检查合格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了响应。
22.2.1  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
22.2.2  重大偏离系指投标人设备的技术指标、数量和交货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它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2.2.3  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须知第22.4条的规定,允许修正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它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内容产生影响;
22.2.4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2.2.5  评标委员会审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22.3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2.3.1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2.3.2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22.3.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规定到开标现场并签字确认唱标结果的;
22.3.4  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22.3.5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有串通投标的行为的。
具体表现形式如下:
22.3.5.1  两家以上(含两家,下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相同错误在3处以上(含3处);
22.3.5.2  两家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加盖了对方的公章,或者相互装订了标有对方名称的文件材料、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等;
22.3.5.3  两家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的段落、字句、错别字等相同;
22.3.5.4  投标人串通投标的其它情形。
22.3.6  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时属于无效投标或者废标的其它情形。
22.3.7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22.4  投标文件中的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列原则修正:
22.4.1  投标文件中《投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的对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一览表》为准;
22.4.2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2.4.3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4.4  按上述原则调整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按照上述原则修正其投标报价及分项报价,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3  投标的评审
23.1  招标人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审和比较。
23.2  招标人在评标时,除以投标价格为基础外,还要考虑以下因素:
        23.2.1  投标文件满足程度
        23.2.2  产品的性能、互换性及标准
        23.2.3  产品的先进性、可靠性
        23.2.4  产品的寿命、经营成本
        23.2.5  售后服务承诺    
23.2.6  交货时间  
23.2.7  运输条件    
23.2.8  经营信誉
24  投标文件的澄清
24.1  评标委员会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4.2  评标委员会有权选择和拒绝投标人中标,评标委员会无义务向投标人进行任何有关评标解释。
 
25  评标原则
25.1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待所有投标人。
25.2  综合评分法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5.2.1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投标人的评标方法。
25.2.2 评标委员会依照评标方法对每个有效投标文件进行打分。计分原则:在计算投标人得分时,去掉所有评委中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其他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加上价格分做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得分按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六、中标人的确定 
26  格审查
26.1  在资格审查通过的情况下,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评标委员会给的建议中标顺序判断提供经评审综合得分第一名或前二名或前三名……的投标人是否有能力全面地履行合同义务。
26.2  在审核投标人的资质时将考虑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能力,以及投标人的在手合同、未履行的义务和法律诉讼等重要事项。该审查基于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其它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合理的资料。 
26.3  如果通过上述审查,则将确定该投标人中标;如果没有通过上述审查,则拒绝其投标。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将对综合得分次高的投标人是否有能力全面地履行合同义务作相同的审查。
27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27.1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评标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得分、评标价及技术指标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
27.2  评标中遇到的其它问题,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
28  中标人的确定
28.1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28.2  招标人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顺序依法确定中标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28.3  中标通知书:在中标结果三日公示期后五日内(特殊情况以通知为准),从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中标通知书。
28.4  招标人在中标通知发出之前的任何时候,有权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对因此而受影响的,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8.5  中标人违约:中标人没有按规定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招标人可从中标候选人中重新选定中标单位或重新招标。
28.6  招标单位对未中标原因不作任何解释。
28.7  不能保证最低报价的投标最终中标。
29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宣布废标的权利
29.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宣布废标,并将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29.1.1  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9.1.2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资金计划,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29.1.3  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
29.1.4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或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30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30.1  公开开标之后,直至向中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它人透露。
30.2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及授予商务合同方面向评标委员会、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将导致其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 合同的签署 
31  合同协议的签署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结果,将商务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良好的商务合同履行能力和售后服务承诺的中标人。
31.1  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招标人签定商务合同,属于招标人原因而推迟商务合同签订时间的,商务合同签订时间可以顺延,属于中标人原因逾期未能签订商务合同的,招标人可以从中标候选人中重新选择中标单位或重新招标。
31.2  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第三章供货明细及技术要求”中的标的量进行调整。
32  腐败和欺诈行为
32.1  招标人、投标人等参与招投标的各方,均应在招标、商务合同执行等过程中保持廉洁和最高的道德水准。 
32.1.1  腐败和欺诈行为 
32.1.1.1 “腐败行为”系指在招标、商务合同执行等过程中,为谋求利益,影响相关人员而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物,并导致损害买方和/或招标人及他人的行为。
32.1.1.2 “欺诈行为”系指为了影响招标、商务合同执行等过程而隐瞒事实,从而给买方和/或招标人及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其中包括投标人之间的串通行为,其旨在使投标价成为人为的、无竞争的价格,并使买方无法从自由公开的竞争中受益。 
32.2  如果投标人在任何时候,被法院及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认定为有腐败和欺诈行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取消其中标资格、撤消已签署的合同。 
32.3  投标人应注意《合同通用条款》关于腐败和欺诈行为的相关规定。 
八、 中标服务费
33  中标人须向招标公司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
33.1  中标服务费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交纳,中标服务费币种与中标通知书中中标价的币种相同。
33.2  中标服务费不列在投标报价中。
33.3  按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发的[2011]534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交纳中标服务费,具体如下: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中标金额的各部分费率如下表:
                       费率
中标金额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万元以下 1.5% 1.5% 1.0%
100~500万元 1.1% 0.8% 0.7%
500~1000万元 0.8% 0.45% 0.55%
1000~5000万元 0.5% 0.25% 0.35%
5000万元~1亿元 0.25% 0.1% 0.2%
1~5亿元 0.05% 0.05% 0.05%
5~10亿元 0.035% 0.035% 0.035%
10~50亿元 0.008% 0.008% 0.008%
50~100亿元 0.006% 0.006% 0.006%
100亿以上 0.004% 0.004% 0.004%
九、其他
34  询问和质疑
34.1  招标项目的招标活动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以确保招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34.2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
34.3  招标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和其他有关的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4.4  质疑投标商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5  其它
其它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评 分 办 法
本次招标采用“按包开标,按项评标”综合评标法,只对有效的且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对投标文件提出的货物质量和技术性能、产品业绩、交货期及保证措施、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及综合实力、产品报价等逐项进行打分,满分为100分,最后综合各评委的打分情况,根据得分由高向低推荐出中标候选人排序。
一、评分因素及分值分配 
序号 评分因素 满分 说明
1 商务部分、技术部分 40 按百分制打分,乘以权重后计入总分
2 投标报价 60  
合计   100  
二、评分因素及分值细则
(一)商务、技术部分 (权重 40)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销售业绩 15 提供近半年以来同类产品销售业绩1份得5分,最高得15分。无销售业绩或不提供的不得分(以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如发现弄虚作假者按废标处理)。
交货期 15 书面承诺响应招标文件,及时供货的得13分,供货保障措施或体系完善者加2分。若出现严重影响工期和供货情况的投标无效。
付款条件 20 能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得20分,不能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为无效投标。
质量 15 满足国家或行业标准的10分,提供使用方相关质量证明材料的加5分,不提供不得分。
价格承诺 15 书面承诺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上涨价格的得15分。不提供不得分。
售后服务 5 有详细售后服务方案的5分,不提供不得分。
技术参数 1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0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无效。
综合评价 5 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综合评价0-5分。
 (二)价格评分标准:60
1、投标报价得分:60×[1-(P-P最低)/P最低]
P为投标报价
P最低为该包中有效投标的最低报价
2、经评标委员会全体认定低于成本价的投标,将被废标。其报价不作为评分依据。
分值计算方法说明: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分标准和评分办法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集中审核分别打分后,评分分值按以下方法计算:去掉所有评委中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其他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加上价格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后作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第二章     
 
一、招标人与中标厂商根据中标通知书和履约保证金收据签订商务合同。
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发的工业品买卖合同(GF-2000-0101)。
三、主要条款:
1、交货期:根据招标人要求分批交货(合同数量可依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招标数量)。
2、交货地点:中标人负责送货到供销公司指定仓库,交货费用由供方承担。
3、中标人第一次供货出现质量问题后,中标人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还不能提供合格产品的,将取消该中标人的供货资格。
4、中标人如在供货期间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售后服务不到位者,以及被工商管理、技术监督、使用单位和招标人等部门发现存在问题的,招标人将终止执行剩余商务合同,由此产生的相关损失将由中标人承担。
5、检测费用:按供销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6、包装方式:保证标的完好的包装方式,包装物不回收。
7、验收标准:按相应国家标准及技术协议验收。
8、验收方法:按质量标准检测,目测、抽样检验,在使用中认定。
9、产品实行三包。
 
 
 
 
第三章  供货明细及技术要求
 
包号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所需证件 技术要求或执行标准 备注
第1包:添加剂 防腐剂 公斤 110000 一、资质审查需提供(复印件加盖行政章):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
2、法人身份证(法人本人办理)
3、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办理)
  二、交货需提供:合格证。      
1、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
2、提供施工、保养、维护、售后服务。(使用单位相关证明材料)
1、中标家数:一家供应商中标。
2、交货时间:按招标人需用计划分批、分期送货;
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仓库。河南省新密市洧水路228号或直达郑州辖内指定矿井。
4、运营方式:超市模式(厂家产品使用后开具发票入账。产品超过六个月未使用,供销公司下达退货通知单,厂家三个月退走。超过三个月后,供销公司有权对产品做出处理。附代储代销协议书);
5、付款方式:需接受招标人财务管理制度要求,货物使用后开具发票,发票入账后分期分批,按比例滚动付款;
6、履约保证金:2%(详见招标文件);  
7、 投标人产品满足招标人技术要求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以投标人为准。                                                                                                                                                                
    
                                                                                                                                               
软化剂 公斤 12000
第2包:编织袋 500*800mm(55g± 3/条) 2000000 一、资质审查需提供(复印件加盖行政章):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
2、法人身份证(法人本人办理)
3、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办理)                        
二、交货需提供:合格证。    
表面光洁,无洞无撕裂,称重,再生料。 1、中标家数:五家以上(含五家)供应商投标的两家中标(中标金额各50%),五家供应商以下投标的一家中标。两家中标原因:供货货源有保证。
2、交货时间:按招标人需用计划分批、分期送货;
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仓库。河南省新密市洧水路228号或直达郑州辖内指定矿井。
4、运营方式:超市模式(厂家产品使用后开具发票入账。产品超过六个月未使用,供销公司下达退货通知单,厂家三个月退走。超过三个月后,供销公司有权对产品做出处理。附代储代销协议书);
5、付款方式:需接受招标人财务管理制度要求,货物使用后开具发票,发票入账后分期分批,按比例滚动付款;
6、履约保证金:2%(详见招标文件);  

                                                                                                                                               
 
 
 
 
第四章  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注释: 《投标文件相关格式》是投标人的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和签署合同时所需文件的格式。投标人应参照这些格式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投标函

投标一览表 
偏离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1. 投标函
 
致: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和地址]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  ] [  招标编号 ]的招标文件,签字代表[  全名、职务  ]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 ] 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份: 
(一) 投标一览表
(二) 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和技术规范书中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三) 投标人的资格文件 
(四)由[  银行名称  ] 出具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金额数和币种 ] 。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一、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 。 
二、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三、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插入编号] [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四、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60日。 
五、我方承诺,与买方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买方的附属机构。 
六、我方保证尊重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完全理解本招标项目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
七、投标人同意在授予合同后,按照投标人须知中的有关规定付给[招标机构名称] 中标服务费。 
八、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如果本公司违反招标文件要求,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以被你单位没收。如果开标后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以被你单位没收。
九、我方承诺已经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我方愿意向你单位提供任何与本招标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并根据需要提供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合法、有效。
十、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如果我方中标,我们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保证忠实地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商务合同,并承担招标文件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十一、我方承诺招标人若需追加采购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商务合同和其它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价格保证供货和服务。
十二、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2.投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包号 产品
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投标单价
(含税包到价)
投标
总价
有无投标
保证金
付款
条件
备注
                 
               
               
投标总价(合计)                       (大写:                  )
备注:1中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供货明细及技术要求顺序提供便携式U盘WORD格式“投标一览表”一份(U盘存档不退)。2、投标报价含17%增值税。
填表说明:
1.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投标一览表》备注栏中予以注明,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若有上述内容未被唱出,应在唱标时及时声明。
2.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所投包明细表顺序报价,所投包明细表内全部物资必须全部报价,不得填报选择性报价,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对于投标人在《投标一览表》和投标文件中列出的赠送条款,在开标时不予唱标,在评审时不得作为评分因素或者调整评标价格的依据,也不作为优先中标的条件。
4.开标时,投标文件中《投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一览表》为准。
5.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代理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6.《投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公章。7.《投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
8.本表除在投标文件中装订外,还须用小信封单独密封、标记,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一份,以供唱标之用。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3. 偏离表
招标编号:
序号 货物名称 招标文件
  
招标规格 投标规格 偏离    
             
             
             
             
             
             
             
             
             
 
注:1、投标人递交的技术建议书中与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书中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技术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中的要求。但没有详细技术说明的投标将作为废标处理。
    2、若投标人未列出但经审查确实存在或在以后的合同执行中发现技术偏离,投标人应弥补这些偏离并不能要求改变投标价格或合同价格。否则将被作为废标处理或合同违约。 
 
投标人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名称  ] 的[  公司名称  ]的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 代表本公司授权[  单位名称  ] 的在下面签字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  ] 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项目名称  ] [  招标编号  ]进行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 特此声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第五章   投标人的资格文件
 
注释: 
《投标人的资格文件》是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投标人应参照这些格式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投标人填写须知 
格式5-1 资格声明 
格式5-2制造厂商授权书格式 



 
 
     
 
 
一、所附格式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都必须正面回答。 
二、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三、招标人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考虑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四、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但不退还。
五、全部文件应按第一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份数提交。 
 


格式5-1 资格声明
 
致:(招标人) 
我方积极响应你方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的招标文件,愿意提供招标文件中规定的  [货物名称] 。现我公司郑重声明如下:
1、我公司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工商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公司全称:              注册地点:        法定代表人:
   2、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我公司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我公司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我公司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之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由 [制造厂商名称] 提供的_[货物名称] 的授权书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我方代表该制造厂商并受其约束(投标人是代理商或中间商时填写)。
7、我方的资格声明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我公司已经按照你公司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了所要求提交的能够证明上述声明事项真实性的全部文件材料,并保证随时按照你公司的要求提供能够证明上述声明事项真实性的任何有效文件。
我公司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和资格证明文件都是真实的和正确的,如有虚假,我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给你方所造成的损失。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格式5-2 制造厂商出具的授权函
 
致: [招标人]      
我们[制造商名称] 是按[国家名称] 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 。兹指派按[国家名称] 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贸易公司地址] [贸易公司] 作为我方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1. 代表我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办理贵方[  项目名称  ] [招标编号]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 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3. 我方兹授予[代理商、中间商名称] 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确认[代理商、中间商名称] 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本文件, [代理商、中间商] 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代理商、中间商名称:                出具授权书的制造商名称:
正式授权签字的代表姓名:              正式授权签字的代表姓名:           
职务和部门:                     职务和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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